名字被“抹” “樂口”起訴工商
來源: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09年11月11日 查看次數:1564
一家名叫“樂口軒醬鴨店”,一家名叫“樂口鴨坊快餐店”,同在合肥營業,經營范圍都與鴨子有關,兩家店因店名發生糾紛。 7月14日,安徽商報《既生“樂口軒”何又來“樂口”? 》一文對此報道后,引起廣泛關注,記者昨天了解到,兩家企業為解決糾紛,將走上法庭。 “樂口”開口,爭論不休 位于安徽省城合肥三孝口科教書店附近的樂口軒醬鴨店,從1990年就開始對外營業,但今年3月一位顧客卻告訴店老板,“樂口軒鴨店合肥有兩家”。 “幾年前我們就在工商部門申請了‘樂口’有關商標注冊,怎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! ”這讓樂口軒醬鴨店大為不解,認為對方侵權。 對樂口軒醬鴨店質疑侵權一事,樂口鴨坊表示:“肯定不是侵權,合肥市名稱里帶‘樂口’的店家很多,為什么偏說我們侵權了?而且我們是堂食,它是外賣,兩碼事。 ” 雙方各不相讓,最終鬧到法院。 店名被撤銷,不服起訴 2009年8月5日,安徽合肥市工商局廬陽分局作出相關裁定,認為:申請人樂口軒醬鴨店與被申請人樂口鴨坊快餐店經營行業相同,字號名稱近似。申請人核準登記和使用在先,從事醬鴨等鹵菜制品銷售經營多年,享有一定的知名度。被申請人雖然不從事鹵菜經營,但同屬食品經營行業,其字號名稱中含有“樂口鴨”的內容,容易引起公眾對雙方之間的關聯性造成誤解。“樂口鴨坊快餐店”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。 據此,依據相關規定,該局決定撤銷對“樂口鴨坊快餐店”的字號名稱核準許可。 但樂口鴨坊快餐店不服該裁定,訴至廬陽區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撤銷該裁定,維持對“樂口鴨坊快餐店”的字號名稱核準許可。近日,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受理了該案。因為合肥樂口軒醬鴨店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,法院依法通知許其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。 目前,本案正在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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